审计处是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,对学校内部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实施综合性经济监督的行政机构。审计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,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。
审计处主要工作职责:
(1)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教育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工作作风、意识形态、安全稳定和内部制度建设工作。
(2)参与学校治理中有关审计方针、政策的谋划和部署工作,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,参与学校业务活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、完善。
(3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,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计:
①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、执行重大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;
②学校所属单位和部门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;
③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情况;
④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;
⑤学校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⑥学校办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⑦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;
⑧学校重点关注的领域或事项,组织实施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。
(4)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(招投标、采购论证、认质认价等),提供审计咨询服务。
(5)负责委托社会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(6)协助校领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。
(7)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